在会计处理上,公路经营权和其他公司的处理方法一样,计入资本公积,收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,这就按照无形资产进行分摊。显然,这在逻辑上是混乱的,必须加以完善。公路经营权究竟属于何种权利呢?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理论应视其为一种用益物权,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。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,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一种他物权。从用益物权的特点来看,公路经营权完全符合其法律特征。建设用地使用权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。建设用地使用权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。我们坚信诚实为本,充分适当需要收集的需要的评估资料,有效解决问题,为大众创造更好的,更放心的资产评估。
成都市双流区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